直属单位党委是学校党委在直属单位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全面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监督直属单位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情况,并向学校党委报告。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规定,严控“三公经费。负责本部门案例稳定工作。
(三)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
(四)指导所属党支部加强支部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先优评选推荐工作。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干部职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研究制定组织发展规划并推进落实。督促各直属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内统计工作。加强党费收缴和返还党费使用管理工作。
(五)负责直属单位作风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直属单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配合做好有关干部考察等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及亲属子女入党、参军等政审等工作。
(六)指导做好直属单位工会工作,开展适合干部职工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直属单位教代会制度建设。负责做好直属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接待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七)根据上级对老干部党组织建设要求,针对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具体特点,加强退休人员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进思想引领工作。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